关于开展第四批校本教材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配合示范校建设,大力推进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校本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重点是满足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工学交替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成果,编著具有校本特色的专业技术课程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的配套教材,以及与“项目化设计”课程相配套的教材,与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相配套的融合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德育教材。鼓励各院系整合优势资源,与产学合作单位联合论证,联合申报。
2.名校建设任务中所涉及到的校本教材必须参加本次申报,申报后优先立项。
3.学院领导统一组织安排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1. 教材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教材主编应具备的条件:
(1)有多年从事该课程教学的丰富经验,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原则上应该是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理论研究,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
(3)文字表达能力强。
(4)工作责任心强。
3.教材参编应具备的条件:
(1) 有从事该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经历,发表过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2) 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3) 工作责任心较强。
为了确保教材编写的质量,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每门教材编写人员原则上为3-5人,其中主编 1 名,必须是本校教师,参编2 — 4 名,积极邀请校企合作单位专家参与。
三、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15日前,申报人向所属院系提交《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立项申报书》(教务实训处网站下载)。
2.2015年6月20日,经各院(部)审查推荐,申报书一式两份(附同版本的电子版)加盖院(部)公章后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实训处)。
3.2015年6月25日前,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4.2015年6月30日公布校本教材立项名单。项目执行时间为2年。
联系人:史琦 电话:3617913
附件: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十二五”教材建设规划立项申报书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