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直属二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党员活动室开展集中学习活动,认真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条例。2010年8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中共中央印发,自2010年8月13日起施行。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制定了总则,对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