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的通知》(教函〔2023〕39 号)按“规定主题+”组织教研活动精神,本学期第十三周三下午教研活动“规定主题”“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