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2015年4月7号—10号进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对象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的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需持缓考申请书参加补考),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期末考试作弊和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二、考试安排
1.教务实训处统一协调,各二级院(部)自行组织笔试课程及实践类考试。公共课教学部安排公共课考试课程。思政部安排思政课考试课程。实践类课程应于4月17日前完成考核。二级院部补考安排请于4月3日前提交教务实训处一份备案。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各二级院(部)学生补考通知。公共课和思政课补考时间为4月8日13:30-15:30。公共课补考地点为81-1,思政课补考地点为5129。
三、学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与期末考试一致。
四、阅卷及成绩
补考结束后,请二级院(部)组织教师阅卷。补考成绩(含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的实训类课程)请于5月1日前报教务实训处,其中电子版按照教务实训处下发补考学生名单和模板填入成绩即可,纸质版一式两份,教务实训处和各二级院(部)各存一份。
五、相关要求
请二级院部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补考的各项工作,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避免出现替考等严重违纪现象,考试安排要单人单桌,学院将对补考工作进行督察。
教务实训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