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下达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请各院(部)根据教学任务进行统筹安排。现将教学任务下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并填报相关报表,按时返回教学任务表,确保下学期课表编排能按时完成。
一、教学任务落实、核对
1、各院(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排的任课教师符合讲授资格。对于新进教师及在学院初次讲授课程的外聘教师应利用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审查,外聘教师需报人事处审批。
2、一名教师一个学期内讲授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门,教师周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20学时/周。对于师资不足的课程,请各院(部)及早研究解决办法。
3、原则上不允许跨学院合班(体育选项课除外)。考虑到合堂教室的使用情况,请大家在安排合班时,合班人数不要超过100人,一般为两个班合班。
4、2014级高职班级开设公共选修课,时间定为周二下午5.6节。
5、各院(部)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务任务表》,请在
2015年8月26日
前提交教务实训处教学科韩翠玲老师处,教务实训处开始预排课表。
二、教务任务分配
1、思政课由思政课教学部统一安排,公共课由公共课教学部统一安排;部分专业开设的《专业英语》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由软件学院统一安排。
2、大一(含转段后大一)学生开设《国学经典》课程,1学时/周,由思政部统一安排;大二学生开设《论语》课程,1学时/周,由公共课教学部统一安排。
3、对于跨学院课程由开课部门负责安排教学任务。
4、新生报到后,教务实训处将根据报到情况和各院(部)进行协调,个别教学任务略微调整。
教务实训处
2015
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