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0月12号—23日进行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对象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修课程,因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的或者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需持缓考申请书),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期末考试作弊和旷考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二、考试安排
1.教务实训处统一协调,各院(部)自行组织笔试课程及实践类考试。所有补考安排表应在
10月
9日
(周五)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史琦OA)。公共课教学部安排其所属公共科目考试课程;思政部安排思政课考试课程。各学院实践类课程、专业课程补考在
10月
27日
前完成。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各院(部)补考安排。公共课、思政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补考时间为
10月
14日
13:30-15:10。大学英语补考地点为81-1、81-2,语文补考地点为5329,数学补考地点为5429;思政类课程补考地点为5129、5229;计算机文化基础补考地点为8411;体育课补考请联系体育教研室李远超老师(办公室:5106);公共选修课不及格学生联系任课教师补考。
三、学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或身份证)、缓考申请书按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与期末考试一致。
四、阅卷及成绩
补考结束后,请院(部)组织教师阅卷并留存试卷。补考成绩(含各学院自行组织的实训类课程)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上传。
五、相关要求
请各院部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补考的各项工作,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避免出现替考等严重违纪现象,考试安排要单人单桌,学院将对补考工作进行督察。
教务实训处
2015
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