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将分配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请各院(部)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并填报相关表格,按时返回教学任务表,确保下学期课表编排按时完成。
一、教学任务落实、核对
1、各学院应再次检查开课目录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一致,各课程名称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2、各院(部)应确保安排的任课教师符合讲授资格。对于新进教师及在学院初次讲授课程的外聘教师应利用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审查,外聘教师需报人事处审批。
3、一名教师一个学期内讲授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门。对于师资不足的课程,请各院(部)及早研究解决办法。
4、原则上不允许跨学院合班(体育选项课除外)。考虑到合堂教室的使用情况,请大家在安排合班时,合班人数不要超过100人,一般为两个班合班。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合班,如果确需合班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说明并报学校分管院长同意后执行。
5、2015级、2016级高职班级开设公共选修课, 2015级时间为周二5.6节,2016级时间为周二下午5.6节。
6、各院(部)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务任务表》,请在2017年2月13日前交教务实训处,教务实训处将数据导入系统后各院部开始预排课。
二、教务任务分配
1、思政课由思政课教学部统一安排,语文、数学、英语等公共课由公共课教学部安排;部分专业开设的《专业英语》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由软件学院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2、《国学经典(二)》主要内容为《论语》,由思政部安排。
3、《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由创业学院牵头,各学院具体安排。
4、对于跨学院的专业课程原则上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教学任务,若本学院不具备承担该课程的师资可向相关院部协调解决(请勿直接协调任课教师)。
教务实训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