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5月20日—31日受理2018级学生转专业申请,通知如下:

一、受理转专业的范围

1.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适合继续就读的专业,需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经本人申请,转入、转出二级学院同意,学校审查确认,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特长生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特长生是指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

(1)获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2)获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3)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排前两名位次)。

其他自认为有特长的,需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

3.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的,学业成绩排所在班级前20%的可申请在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4.其他特殊情况,如:因休学而复学,原专业停招的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参军入伍复学的可以在教育部和教育厅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初中后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录取的。

2.招生时确定为校企合作定向或委托培养的。

3.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4.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5.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的学生(含3+2高职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等)。

6.对口高职学生不允许跨专业大类转专业。

7.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等状态的。

8.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学时)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9.在校期间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且尚未撤销的学生。

二、转专业流程

1.学生先到转出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填写转专业申请(附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经转出学院资格审查同意后,学生把《申请表》交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申请表》。

3.各转入专业二级学院对因专业特长转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鉴定或考核并给出结论(鉴定或考核材料作为转专业申请表的附件)。

4.6月3日前,转入专业二级学院将签署学院意见的审批表交教务实训处。

5.教务实训处汇总、审核各学院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6.公示期结束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到新班级学习。

7.教务实训处根据学校确定的正式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学籍异动处理。

 

教务实训处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