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职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9届毕业生中在服役期间荣立过三等功以上且有意愿免试专升本的学生。
二、需要提交材料
参军立功学生退役后符合专升本条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
2、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立功受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入伍及退出现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立功受奖喜报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原服役部队的立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当地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部队奖励登记(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一式3份。(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7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统一交教务实训处418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关系到参军立功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参军退伍的2019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教务实训处联系人:张伟 69515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
2.山东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教务实训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