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经研究,拟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师德标兵。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
二、名额设置
学院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师德标兵。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学风教风优良,师德高尚,在师生中威信高。
5.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推荐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各院(部)从本部门教师中推选1名候选人,其中:机电工程学院、金融会计学院、商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合并思政部)推选2名候选人;行政部门教师人数不足20人的,与其他部门合并推荐,具体推荐指标如下:
部门及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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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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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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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后勤处、基建处、学生处、纪检审计室共2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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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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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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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创业学院共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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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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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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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工会、财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共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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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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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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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图书馆共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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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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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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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结果请于3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被推荐人选提交不超过500字的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