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经研究,拟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师德标兵。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

二、名额设置

学院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师德标兵。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学风教风优良,师德高尚,在师生中威信高。

5.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推荐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各院(部)从本部门教师中推选1名候选人,其中:机电工程学院、金融会计学院、商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合并思政部)推选2名候选人;行政部门教师人数不足20人的,与其他部门合并推荐,具体推荐指标如下:

 

部门及教师人数

推选名额

召集人

学院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后勤处、基建处、学生处、纪检审计室共21

1

蔡淑宝

科研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创业学院共22

1

 王连海

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工会、财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共23

1

 

教务处、图书馆共24

1

师以贺

推选结果请于35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被推荐人选提交不超过500字的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