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学院的社会服务能力和专业教师的研究水平,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在原来基础上优化研究所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都要认真调研,综合考虑专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名师的作用,制订出建设方案。

二、根据专业特点与教师特长,重新优化或制订二级学院研究所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一般建设方案中包含研究所的主要职责、人员构成(建议人数为5-15人,所长由院长兼任)及拟开展的研究任务;名师工作室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等。

三、研究所、名师工作室人员可交叉,地点可以是同一地点。鼓励吸纳优秀学生,参与到研究所或名师工作室中开展工作;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情况,成立产业公司,使研究所、名师工作室与产业公司之间互为依托,实质性开展工作,扎实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各二级学院在提报建设方案的同时,可对学院提出实施此方案的建议和意见。